农药登记证号:PD20092500 |
登记证持有人:武汉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杀单·苏云菌 |
剂型:可湿性粉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
中等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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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有效成分含量: 63.6% |
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杀虫单63% 苏云金杆菌0.6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式 |
水稻 |
二化螟 |
50-70克/亩 |
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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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1、本品防治水稻二化螟时请于枯鞘刚出现时施药,注意喷雾要均匀,视害虫发生情况,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,可连续用药2-3次。 2、本品禁止在棉花、大豆、刀豆、马铃薯等作物上使用。应选择无风、傍晚施药,遇雨勿施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是沙蚕毒素类农药和微生物类农药苏云金杆菌的混合制剂。具有触杀、胃毒及内吸作用,且有一定的杀卵作用。作用于害虫的胃肠系统。可防治水稻上的二化螟。 |
注意事项: 1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,每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。 2、建议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。 3、本品对蜜蜂、鱼类等水生生物、家蚕有毒,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,开花植物花期、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。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。 4、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,避免吸入药液,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。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。 5、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。 6、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。 7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做它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8、养鱼稻田禁用,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;赤眼蜂、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中毒症状:早期中毒为恶心、四肢发抖,继而全身发抖,流涎,痉挛,呼吸困难,瞳孔放大。 不慎吸入,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。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,若判断为杀虫单中毒为主,用碱性液体彻底洗胃,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对抗,但注意防止过量,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;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。若判断为苏云金杆菌中毒为主,无特殊解毒剂,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、阴凉、通风、防雨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。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保存。勿与食品、饮料、饲料、粮食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