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药登记证号:PD20150041 |
登记证持有人:武汉楚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|
农药名称:烟碱 |
剂型:水剂 |
毒性及其标识:
(原药高毒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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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效成分及其含量:
烟碱10% |
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:
作物/场所 |
防治对象 |
用药量(制剂量/亩) |
施用方式 |
棉花 |
蚜虫 |
80-100毫升/亩 |
喷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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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技术要求: 蚜虫发生初期按推荐剂量,兑水40—60升进行叶面喷雾。阴天可全天施药,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,请勿施药,喷雾应均匀周到。 |
产品性能: 本品为植物源杀虫剂,具有触杀、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,作用机理为麻醉害虫神经,烟碱蒸汽可自虫体任何部分侵入体内而发挥毒杀作用,用于防治棉花蚜虫。 |
注意事项: 1、本品安全间隔期为14天,每季施药不超过3次,与不同作用机理的药物轮换使用。2、使用本品时应注意防止污染脸、手和皮肤,如有污染及时清洗。3、本品不得与碱性物质混用,不得与含铜杀菌剂混用。4、本品对家蚕和鸟类高毒,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,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,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,鸟类保护区禁用。5、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。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,不可作他用,也不可随意丢弃。 |
中毒急救措施: 1、中毒症状:早期中毒为流涎、恶心、呕吐和腹泻,剂量高时迅速出现循环衰竭,呼吸困难、紫绀和意识丧失。 2、急救治疗: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,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;如误服,应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到医院进行救治,用清水或盐水彻底洗胃;如丧失意识,开始可吞服活性炭,清洗肠胃。禁服吐根糖浆。无解毒剂,送医院对症治疗。 |
储存和运输方法: 本品应贮存于通风、干燥、阴凉处,远离火源或热源,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,并加锁,不能与食品、饮料、粮食、饲料等同贮同放。避免与皮肤、眼睛接触,防止口鼻吸入,运输时轻拿轻放,谨防泄露。 |
质量保证期:2年 |